石家庄律师不动产信息取证小指南
作者:刘紫轩律师 来源: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4-08-02
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般有四种情形:
一、接受不动产权利人的委托
二、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委托
三、接受特殊利害关系人的委托
四、持调查令查询
在四种情形下,律师查询不动产信息应当提交何种手续?可以查询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应该注意的?
(一)接受不动产权利人的委托
不动产权利人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
应当提交的手续:查询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另还应提交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
另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还应提交依法有权处分该不动产的材料。
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查询可使用的索引:(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二)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四)不动产单元号。
(二)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委托
利害关系人包括:(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
(二)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手续:查询申请书、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一)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
查询可使用的索引:
(一)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三)不动产单元号。
(三)接受特殊利害关系人的委托
特殊利害关系人(作者自己起的名)是指: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
提交手续:查询申请书、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可以查询:(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四)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还可以:(一)申请验证所提供的被查询不动产权利主体名称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二)不动产的共有形式;
(三)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
(四)持调查令查询
提交手续:查询申请书、调查令、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
可以调查:调查令的调查内容
注意事项:1、查询申请书不动产中心有提供
2、索引查询及人房比对无模糊查询,需与不动产登记簿上完全一致
3、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法人的营业执照(包括副本)等。
4、调查令可以以人查房或者以房查人,实乃律师调查取证之必备。
5、在无法确认不动产在债务人名下时,可以使用人房比对先行确认,再申请调查令调取全部登记信息,避免法院不出调查令或浪费调查令。
6、市内四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可查询市内四区已登记的不动产,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即可。
7、多看攻略贴,少走冤枉路。
本文依据经验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修正)》写就,如有谬误,以暂行办法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为准。
图为位于丽都大厦的石家庄市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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