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时主任
方时主任律师于1993年创办江源法律事务所,2000年6月更名为江源方舟律师事务所。方主任领导本所建立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组织形式;严密细致、程序量化的业务管理规则;综合测评、科学严格的人事管理办法。曾连续五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市政府授予普法先进单位称号,省经贸委授予企业法律顾问先进单位,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文明示范单位。连续三年被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4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AAA级律师事务所”称号。
方时主任热爱法律服务工作,有独到的法学建树。工作认真负责,办案细致,程序严谨。二十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锻炼出娴熟的法律服务技巧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二十多年来办理民事、行政、劳动争议和仲裁案1500余件,代理非诉法律事务800余件,前后担任十余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件。因而赢得许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度信赖。很多当事人慕名要求方时主任代理法律事务。方时主任为基层群众服务,曾率律师到24个县区、10余村、60余企业进行免费法律培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普法先进个人”称号,被市政府评为“依法治国先进工作者”并单项记功,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律师、优秀律师。
2007年被授予“省会十佳律师带头人”称号。
2008年被授予“省会十佳律师”称号。
方时律师在文学艺术上亦有较深造诣,小说《月球的另一面》、文评《人性管见》、《李清照词的艺术风格》等著作,因揭示人性和人物心理的双重性而深受读者欢迎。《方时文集》、《方时诗词》、《方时艺术作品集》陆续发行。其书法、国画作品多次参加中国书画家协会、中国毛体书法协会、中国书画名家协会组织的大赛中获奖。
方时主任现任中国书画家协会副主席。
联系电话:0311-86012334 13503214380